2007年10月12日下午五点,在物业公司三层会议室,董绍禹副经理主持召开了十七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会。王刚副经理、物业公司各部门主管及外拓各项目部负责人、锦绣山庄办公室副主任都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董绍禹副经理传达了总公司关于十七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房山区建委物业科物业管理工作会的会议精神,着重强调了区委书记聂玉藻关于十七大期间要做到“三零”和“八个不发生”的具体内容,并转达了总公司李丹彤常务副总的工作指示。针对《物权法》正式实施后物业公司面临的新形势和考验,董绍禹副经理指出十七大期间物业公司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加强管理,增强服务意识;
(二)加强领导,十七大期间建立安全稳定机构;
(三)做好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对业主反映的合理要求要积极答复,不合理问题认真解释,不得回避矛盾;
(四)抓好物业服务,营造和谐氛围。
同时董绍禹副经理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并传达到每一位员工,根据相关要求做好本部门工作,要从点滴做起,注重细节,主管领导要加强管理,随时抽查,做好十七大期间的值班安排及安全预案,确保十七大期间的安全工作无失误。 |